Idea & Action 0 非典型勞動顯影,對於文化循環概念的另一種想像

希望認識更多在地的創作者與支持藝文環境的空間,所以在2018年二月底開始出發旅行。

我訂了一個研究的題目「創作者的非典型勞動與共同工作室調查」,剛開始旅行的時候我曾想,全台灣到底有多少從事創作的人呢?如果要訪問或發問卷調查,大概需要多少份有效問卷才能正確指出大環境的問題。是上千人,還是上萬人?這個問題就算是在旅行完的七月底,下載了文化部發行的《2017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》 仔細讀完還是沒有答案……

年報中有一張圖參考了UNESCO的文化循環概念,把創意放在生態鏈的中心,經過不同的產業管道傳播、展示,以下試著重新整合那份圖表與年報所附的產業數據的內容。

2016年臺灣文創產業總就業人數約 26萬人,其中,以鉛筆圈出的「創作及藝術表演」從業人員約1萬7千人。

這個圖表和其中數據最大的問題,是統計時採用的是財政部個人與公司報稅的資料,雖然能非常客觀的綜覽國內產業生態,但個人或公司在立案登記時或許因為營業項目和十六大產業有關,而被抽取出來統計,但不一定認知自己是「文創產業」一部分,它可能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歸納在這個生態鏈中,沒有群體的認知、也沒有怎麼讓生態鏈更好的認知。另外,登記在國外的公司,也不會有納稅資料。而本身對「文化產業」有貢獻的機構,無論是服裝設計、藝術等領域,也因為登記立案或許是電腦、金融或其他類別,而不在統計範圍中。

但這份藍圖的確有值得參考的地方,因為它有機會突破各個產業的範疇,彼此之間合作,或是加強某項產業鏈上下游的連結,或專注做好某一個特定的項目,都很值得努力。片段的認知、沒有整合或發展的目標,導致創作者只能淪於現有封閉體制內、層層外包與剝削的免洗勞動力。

在這份年報中,從事十六項文化創意產業的人員共有26萬人,加上其他非文創產業但屬於相關附屬的從業人員共30幾萬。其中,從創作的生產、銷售、傳播到展示,被歸類為生產鏈源頭的「創作及藝術表演業」者有1萬7千人。但就算如此,絕大部分從事創作的人應該都不在這個統計裡面:在各個「文創市集」裡跑攤的,一邊在咖啡店、書店、餐廳、工地、工廠、植物園、社造團隊、非營利機構打工,另一邊在寫稿、寫企劃書、投案的,幸運獲得政府補助與出國駐村機會的,申請全台各地的駐村空間,但每年需要照著創作與辦活動的績效被檢核、甚至替換的,龐大的公部門與私人企業外包、一年一聘、短期聘任,或以勞務報酬方式計算薪資的……非典型勞動人口在這份年報中隱形,因為我們不屬於任何立案的公司編制,年收入甚至不及需要報稅的30萬門檻。

這樣的落差,讓這份政府發行的產業發展年報數據彷彿一個平行世界。無論是競爭或合作,我們可以描繪、發展出屬於自己認知的生態鏈嗎?

藝術創作與設計相關科系每年畢業生二萬人,創作往往從畢業後就難以延續,從2003年發行產業年報至今,年報所顯示產業中的設計、藝術從業人口幾乎沒有成長,也難怪就讀設計被視為發展前景最不看好的科系之一。

如果依照前文建會主委陳郁秀從兩大構面思考文創產業的價值:國土規畫,產業升級。十六年來,文化創意園區在全台各地出現,青年創業、社區營造、地方再生種種政策,都需許多的青年與團隊投入,如何不把人力當做暫時性解決議題、問題的解方,而是能永續發展呢?產業升級又如何能夠突破只是略施脂粉的包裝,而是能夠真的對環境、對機構有所影響,檢視細部環節做調整改善,找到真的能打動人心(且真誠)的行銷方式?

閱讀產業年報能獲得的資訊有限,因為納稅所得資料有各資法保護,無法知道產業鏈中的究竟是哪些公司,閱讀雜誌報導或許還能得到更深入的產業生態分析。但在既有的資料中,也能歸納出一些有趣的觀察,譬如說視覺藝術產業裡的「藝術評論」立案公司有37家,年營業額有3億元。那麼什麼原因導致接案的寫手稿費普遍偏低,連一字一元已經算是好的待遇?這些營收是如何被重新分配,而永遠不會回到內容生產者上?近一步挖掘財政部統計資料,才發現按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的「901020藝術評論」是從102年才開始有的分類,而這些公司行號每兩個月所報繳的營業稅顯示,年營業總額3億元之中,約有2億元以上都落在12月報繳的營業額中,其餘月份營收落在五百至兩千多萬元,從102年至今的趨勢大致相同,推測絕大部分跟承攬政府案子核銷有關。

我希望能藉由每次有限的移動力、每次認識的創作者與學習到的知識,慢慢編織成一個能夠互相理解與成長的生態鏈,那或許是讓目前的非典型勞動顯影,讓每個各體與團隊能有自主性與評斷基準的共識,慢慢對群體與文化循環概念擁有另一種想像。